投资政策

安康高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之八——营商环境监测评价

时间:2018-06-30 17:20 作者: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源自:安康高新视野微信公众号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发现问题、聚焦重点,从企业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倒逼相关部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根据《安康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安康高新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量化计分由陕西省统计局依据各监测评价指标所赋予的权重采取功效系数法,通过交叉评价和省统计局复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高新区调查结果进行统一测算,最终形成高新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的量化计分结果。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主要措施

制订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动指标体系

  1.营商环境的基本内容。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运营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和区域内的企业经营发展,最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诸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2.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简介。为评估各国企业营商环境,特别是各国小企业运营的客观环境,世界银行于2001年开始建立企业营商环境指标,每年对全球近200个国家的营商环境打分排名。该指标体系涵盖了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办理纳税、跨境贸易、合同执行、破产办理、劳动力市场监管等11项评价指标。核心是反映企业从建立、运营,到发展壮大的制度环境和法制环境。

  3.高新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执行省、市在参照世界银行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省、市营商环境实际情况确定的统一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包含“开办企业”“纳税”“获得信贷”“办事优化程度”“政务服务”“开办施工许可”“跨境贸易”“产权登记”等主要内容,共计26个评分子项目。其中企业填报20项,相关部门填报6项。附加指标若干项。

规范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工作流程

  1.编制上报企业大样本框。由经济发展科技局根据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行业划分等大样本框编制条件,对工商高新分局提供的近三年所有企业名单与经济发展科技局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对比进行整理,同时从规划建设局取得监测评价时期内的建筑施工许可证书目录清单,将符合每个监测评价指标抽样条件的所有企业按照成立时间单独进行汇总排列,编制企业大样本框,经审核无误后上报市统计局。

  2.抽取调查样本。高新区上报的企业大样本框经市统计局审核后上报至省统计局审定,由省统计局按照抽三备一的比例抽取样本企业,确定最终调查样本后反馈给市统计局。高新区按照市统计局反馈的企业名单做好入企调查准备。

  3.现场登记。由经济发展科技局依照《统计法》等相关要求,对最终确定的调查样本企业进行现场登记,同时对相关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数据采集并审核汇总,形成最终调查结果,经审核无误后上报市统计局。

  4.事后质量抽查。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由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与省统计局组织人力,以交叉检查方式在各市及所辖县区、高新区随机抽取部分填报企业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价市、县区、高新区调查结果的质量依据。

  5.数据评估。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调查结果统一上报省统计局后,由省统计局依据各指标所赋予的权重采取功效系数法对各市、县区、高新区调查结果进行统一测算,最终形成各市、县区、高新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的量化计分结果。

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样本框标准

  省统计局根据陕西省营商环境实际发展状况,对监测评价指标的所有样本抽取方法均做出统一规定和要求,根据不同监测评价指标的填报要求,对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和行业划分都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其中开办施工许可证的样本企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监测评价时期内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目录中抽取产生。全省各市、县区、高新区均按此标准执行。

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时期时点

  1.年度监测评价标准时点为年末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监测评价工作从下年度1月1日开始,3月底前完成。

  2.上半年监测评价标准时点为6月30日,时期资料为1月1日至6月30日。监测评价工作从7月1日开始,9月底前完成。

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调查资料上报要求

  经济发展科技局在完成所有企业调查和部门资料填报后(企业调查表和部门调查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形成上报文件并经安康高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统计局。

组织保障

  建立工作机制。全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经济发展科技局牵头,会同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工商高新分局、高新区国税局、地税高新分局等相关部门,全面负责监测评价行动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明确责任分工。经济发展科技局作为任务牵头单位要主责尽职,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按照营商监测行动指标要求向经济发展科技局提供本部门监测数据。工商高新分局提供辖区近3个年度企业名单和当年新增企业名单;规划建设局提供调查时期内颁发和新办(非延期)住宅类建设施工许可证(非政府投资项目)目录清单。

  提供工作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提供全力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科技局要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健全机制,确保监测评价行动顺利开展。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经济发展科技局做好协调与组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为经济发展科技局开展监测调查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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