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政策

安康高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之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时间:2018-06-27 16:01 作者: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源自:安康高新视野微信公众号

总体要求和目标

  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中省市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降低企业在用工、用电、用气、物流等方面的成本费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工作目标。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显著下降;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公平竞争的一流营商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重点任务

  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全面落实中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有关政策,按照《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要求,将现行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确保营改增简并税率、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软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政策落实到位,政策红利应享尽享,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财政局、高新区国税局、地税高新分局负责)

  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重点群体创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财政局、高新区国税局、地税高新分局负责)

  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我省资源税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17〕20号)和《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17〕19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中省有关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财政局、高新区国税局、地税高新分局负责)

  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  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102号)中降低收费标准和降低相关费率的各项政策。严格落实中省市区清理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确保2018年底实现区级涉企“零收费”目标。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清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大收费管理,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财政局、经济发展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清单制,除中省市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等一律不得收取。(财政局、经济发展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严格执行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5%和各类政府性投资融资平台过度期融资费率不得高于1%的收费标准。(财政局、金融办负责)

  二、降低人工成本

  加大人才引进奖补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18条)、《安康高新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奖励实施办法》,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要在招才引智、科研经费、租房补贴、项目资助、创业就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科技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财政局负责)

 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标准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人才培养,防止人才流失。及时发布我区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和规范企业落实工资增长机制,显著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大企业工资指导线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强对企业落实工资增长机制的督促检查。(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三、降低生产要素成本

  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积极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组织符合全省电力直接交易的企业申报直供电交易用户,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大力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培育售电公司、电采暖用户等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新型材料办、经济发展科技局负责)

  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全面落实省市已出台的支持清洁取暖各项政策措施,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政策落实。(经济发展科技局、环境保护局负责)

  推广便捷使用天然气。积极鼓励天然气管网互通互联,推动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工业集中区等用户提供直供服务,减少供气中间环节。(经济发展科技局、规划建设局、高新科技城市运营公司负责)

  四、降低物流成本

  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强物流业规划布局,加快物流仓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有序推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确保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加快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经济发展科技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对各级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便民利企措施。(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均不得违规新增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对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升审批效率。严格执行陕西省和安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备案制项目,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对于核准制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办理,推动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模式。(经济发展科技局负责)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强力推进园区路、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捷条件,积极争取省市有关专项资金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经济发展科技局、规划建设局负责)

  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各项建设类资金除必须确保的重大民生、安全等项目之外要调整结构,优先用于偿还欠款项目,尤其要优先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相关部门要将置换债券资金优先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中对企业的欠款。对纳入管委会债务管理系统中剩余的已提前签订置换协议的存量政府债务,确保2018年全部置换结束。(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科技局负责)

  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对僵尸企业拖欠税款、社保基金、土地过户和债务资产处置等问题,有关部门要出台优惠政策,推进僵尸企业妥善处置,对于僵尸企业的母体企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经济发展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加大企业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开展涉企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价格监督。(财政局、经济发展科技局、规划建设局负责)

组织保障

  细化责任落实。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全区实际不断充实和完善政策措施。各责任部门要依据此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及责任人,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建立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调查评价、政策宣传、成效交流、投诉举报、问题曝光等工作机制,优化调查评价方法,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曝光问题的处置力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维护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长效机制。

  加强督查考核。按照工作定量、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起上下贯通、协调通畅的责任链条。监察审计局要对各相关部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要严肃问责。

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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