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1-12-15 17:21 作者: 源自: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9—2021年12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321558 

  邮箱:1457800768@qq.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416C

  邮编:725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年产50万吨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docx

安高新环发

2021〕95号

2021-12-9

2

关于安康水务集团水质及生物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安高新环发

2021〕97号

2021-12-9

3

关于安康华银医学检验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安高新环发

2021〕98号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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