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内容
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各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每月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大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管委会办公室要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并将清理情况于2018年7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宣传报道情况
宣传统战工作部牵头,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在官方网站开展专栏,对十大行动进展情况跟踪报道,宣传推广一批先进经验,推广提升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报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
督查方式
实地督查。根据阶段性工作特点,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现场采访、受理投诉等形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实地督查。(监察审计局牵头,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配合)
随机抽查。对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随时赴实地核查了解,跟踪整改落实,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监察审计局牵头,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配合)
明察暗访。对全区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依托互联网等手段提升政府服务便利化成效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监察审计局牵头,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专项督查。2018年11月中旬前对各项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专项督查报告。(监察审计局牵头,经济发展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区国税局、工商高新分局配合)
结果运用
通报表彰。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配套奖励措施,以管委会名义通报表彰。
年终考核。在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部门和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参照市对区的奖惩标准给予加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