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合作建设,现将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安、社区、消防)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工程项目,位于高新大道东侧与创新一路交汇东南区域,占地8.5亩,建筑面积约15000㎡,投资约3000万元。
二、合作方式:
1、采用招商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由建设方和投资方按照招投标程序共同确定;
2、投资方筹资建设期间,建设方不支付资金占用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回购期,建设方在两年内回购建设工程;
3、回购期资金占用费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三年期基准利率执行。
三、付款方式
1、回购价款以经双方认可的工程结算金额及利息组成。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6个月内,建设方向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的30%;12个月内支付至回购价款的60%、18个月内支付至回购价款的80%、24个月内支付完剩余回购价款;
2、如建设方及时筹集资金,将提前向投资方方支付项目回购价款。
四、合作条件
1、投资人须为年检合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资人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须向业主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不低于预算总价20%的保证金。
五、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材料原件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安康高新区招商局(钻石中路2号)
4、联 系 人:夏先生 陈先生
5、联系电话:13484691115 18309156997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