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公开征集金融行业五类机构涉黑涉恶及乱点乱象线索通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扫除地方金融领域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按照市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排查五类机构涉黑涉恶及乱点乱象线索的通知》(安金融发〔2020〕21号)要求,决定对辖区五类机构涉黑涉恶及乱点乱象线索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在高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金融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二、征集线索信息范围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
(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
(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
(四)从事“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五)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六)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
(七)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
(八)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违规经营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915-8196109(高新区扫黑办);
0915-8196110(高新公安分局扫黑办);
0915-3335830(高新区处非办)。
举报邮箱:akgxqshb@sina.com(高新区扫黑办/高新公安分局扫黑办)。
望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参与,踊跃举报金融五类机构涉黑涉恶线索,携手营造健康有序的地方金融市场环境。
安康高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