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刘先生-协调增设垃圾箱 | ||||
来信人: | 刘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2年07月25日 | 来信编号: | DH202207250139 |
信件内容: | 我是张岭肉联厂附近销售汽车零件的商户,由于此路段未设置垃圾箱,导致商户的垃圾无处丢弃,给商户带来极大不便,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在此处增设垃圾箱,以便市民及商家丢弃垃圾。 | ||||
信件回复: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主次道路禁止增设垃圾收集点位,给刘先生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公司保洁三轮车每天不定时到沿线巡线保洁,可将垃圾堆放至三轮保洁车内。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回复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