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示

时间:2019-05-07 15:15 作者: 源自:规划建设局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管委会统一部署,现将安康高新区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0915-3362511

举报邮箱:1030261780@qq.com

信件举报地址: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四楼415办公室

举报时间:截止2019年6月20日

主办: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备案编号:陕ICP备0900754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15
地址: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邮编:725099 邮箱:akgaoxinq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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