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管委会统一部署,现将安康高新区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0915-3362511
举报邮箱:1030261780@qq.com
信件举报地址: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四楼415办公室
举报时间:截止2019年6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