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高新区不动产测绘机构遴选公告》,安康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于2019年4月19日完成了安康高新区不动产测绘机构遴选工作,遴选过程由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全程监督。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电话:0915-3323293
附件:安康高新区不动产测绘机构遴选入围名单.xlsx
安康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