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时间:2018-11-05 13:51 作者: 源自:财政局

    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安财会(2018)21号文件《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完成人社厅确定的3个公需科目,视同取得30学分。完成会计专业科目学习学分合计不少于60分。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应参加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学习。高新区各单位、各企业应当鼓励、支持、监督本单位会计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使得我们的从业人员能够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更好地为高新区的发展做出努力。

    请各单位、各企业自行组织并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积极进行网络授课学习(可登录西部会计网www.xbkjw.cn),并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名单报高新区财政局。

    联系人:冯小伟       联系电话:3362558

 

                           高新区财政局

                             2018.11.5

附件1: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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