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国土高新分告字〔2018〕11号
经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宗地标号 |
位置 |
规划用地 面积(㎡) |
出让使用权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建 设性质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1 |
AK001-001-(166)-022 |
花园大道北段西侧 |
97079.00 |
87529.26 |
住宅、商服用地 |
住宅、商业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1.2且≤3.5 |
≤25% |
≥35% |
22572 |
6800 |
20 |
2 |
AK001-001-(166)-023 |
花园大道北段东侧 |
115844.13 |
100727.13 |
住宅、商服用地 |
住宅、商业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1.2且≤3.5 |
≤25% |
≥35% |
26935 |
8100 |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11日到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索取有关文件和咨询相关信息,领取资料、查看标的、接受竞买申请及签署出让文件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地点: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大厦420室。
四、竞买申请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下午17:00(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下午18:00。
五、缴纳保证金开户单位: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土地竞买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银行帐号:61050110704200000050。
六、出让方式、时间及地点:根据竞买资格确认结果,竞买申请人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8年7月13日早上9:30;如竞买人少于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报价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至2018年7月23日下午17:00。拍卖或者挂牌地点另行通知。出让方式以书面通知为准。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出让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2、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成交价款,余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缴清。
3、申请人可在安康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相应版块查询出让宗地的有关信息。
4、联系人:杨先生 0915-3366363 13991516662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