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高新党发〔2017〕41 号
各部门、驻区各单位,高新集团:
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免去:
黄 波同志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书记职务。
中共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26 日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