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划、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生态环保、文化文物、人防消防、园林绿化、劳动监察、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政、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以上工作的行政执法工作和宣传普及、组织实施、巡查监管、执法处罚和考核检查的主体责任。
2.负责高新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建筑工程渣土的管理。
3.负责辖区城市公园、广场综合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辖区文旅市场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辖区拟出让土地考古勘探、发掘工作。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市政开挖、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5.负责辖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
6.承担高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卫生城市的组织管理、协调实施。
7.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
8.负责辖区天然气输送管线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巡察工作。
9.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理。
10.负责辖区企业职工工伤认定。
11.监管安康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康高新环卫有限公司。
1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刘海松;联系电话:0915-8168539;地址:高新大道与创新一路交汇处;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