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文件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xqgwh/2016-14232 公开目录: 管委会文件
责任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高新办发〔2016〕54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5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5-13 15:24

 

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安康高新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安康高新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四有”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两责”即日常检查责任和抽检责任),探索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切实提高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属地管理职责、提升监管效能、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为目标,从现在起到11月底前,在全区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区、村(社区)两级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使我区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明显好转。

   二、建立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

   网格化监管,是指根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属地管辖原则,将管辖区域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以全部管辖区域为监管网,以各监管片区为监管网格,将日常检查监管工作纳入监管片区的职责范围,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村、到人的一种监管模式。高新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是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管委会为主体的区、村(社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网格。

    (一)网格划分

    1.区级网格。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高新区管委会,管理范围为高新区所辖区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监管网格建设及日常监管的组织工作,监管责任人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负责人。根据高新实际,管委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配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新分局管理,负责高新辖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按照行业和片区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区级监管网格,落实网格监管人员和责任。

    2.村级网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会同高新区社区管理局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村级监管网格,设立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在每个村(社区)聘任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村(社区)管理,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业务指导,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举报投诉、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任务。村级网格监管责任人为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二)网格体系的基本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使用单位,依法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逐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监管责任制。

   2.管委会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责任人履职情况,并提供相应保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负责履行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要建立健全辖区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使用单位监管档案,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药械不良反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及时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并报告;受理处置举报、投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3.村(社区)协管员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区网格监管员)对辖区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使用单位开展定期巡查、协助执法、隐患排查、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网格,协助调查处理;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台账,填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5月15日前)

   管委会组织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管委会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领导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16年5月16日—6月30日)

   管委会组织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划片分工,确定各级网格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职能任务;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网格责任人监督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档造册;明确各网格单元责任主体在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中的职能、制度、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7月1日—10月31日)

   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监管体系及各网格巡查、查处、报告、监督、反馈、评价等机制正式运行,各级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

   管委会于125日前向市食安办报送全年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和工作运行情况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协调,注重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要与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相结合,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村、食品安全示范街等工作相结合,强化协调联动,发挥整体优势。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在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期间,要利用各种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动态、进展和成效,引导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主动配合网格监管员的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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