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

高新食药监分局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文件名称 高新食药监分局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索引号 zfgxqgwh/2016-14138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3-30 05:09

    在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食药监高新分局被评为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高新分局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规范执法监管和行政审批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依法监管。以“食安办”为抓手,与工商、质监、城管,双创办、安监等部门建立的良性工作互动,有效的提升了工作效能,凝聚了监管合力。建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工作制度》、《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制度》、《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夯实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培训,努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组织开展“学、知、行”活动,大力培养“四品一械”监管通才,积极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全年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十余次,每人参加省、市局的业务培训均在3次以上。

    三是依法规范行政许可,推进便民高效服务。按照高新区管委会打造全市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多措并举,积极打造文明高效政务服务窗口。完善分局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规范“受理、核查、审批、公示、发证”工作流程,加速办证环节流转,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许可工作。在政务中心多次考评中,服务对象对分局行政审批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工作质量和廉洁自律的满意度为100%。

    四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饮食用药安全。全年以“飓风行动”为主线,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豆芽专项整治中,查获了2起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6-苄基腺嘌呤案,并将案件移送高新公安分局处理,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在2015年9月举行的全市食品药品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中,高新分局执法案卷各项评比总分仅次于市稽查支队,名列全市第二。全年在执法工作中未发生执法纠纷等不良事件,行政处罚中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是切实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依法高效监管。建立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晾晒权力清单”,实行“阳光审批”。将我局所有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事项制成“权利责任清单”公示到分局网站,接受社会监督。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即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建立完善行政问责纠错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充分发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人人都是消费者,人人都是监督员”的理念,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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