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高新办发〔2015〕112号
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
《安康高新区中小学教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安康高新区中小学教师选聘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中小学教师管理,完善教师聘用机制,聚集优秀教师,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育质量,打造教育强区,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规,结合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凡进必考、凡进必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新中学、高新一小教师选聘
高新中学、高新一小选聘优秀教师工作,严格按照市编委办、教育局、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安康市高新中学教师管理办法》(安编办发〔2014〕3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
(一)招聘条件
1.在职教师招聘
(1)政治思想素质好;
(2)从教资格证书齐全、达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
(3)教龄6年以上;
(4)市级(含)以上教学能手;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6)身心健康;
(7)符合当年招聘规定的其它条件。
2.应往届师范大学生招聘
(1)政治思想素质好;
(2)从教资格证书齐全、达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
(3)具有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是6所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
(4)身心健康;
(5)符合当年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殊专业人才和特殊岗位能手按照当年岗位选聘设定的条件执行。
(二)招聘程序
1.拟定计划,发布公告。高新中学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拟定招聘计划,按程序向文化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管委会报审,获批后发布招聘计划及公告。
2.受理报名,资格初审。高新中学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地组织受理报名,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
3.组织考试,综合评定。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高新中学组成考试工作组,共同组织笔试、面试(含试讲),结合成绩综合评定,提出拟聘人员方案。
4.复核审批,确定人选。由北京大学基教中心会同北京四中组成专家团复核聘用人员信息,复核结果向高新区管委会报审,经管委会审批后,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受聘教师身份严格按照《安康市高新中学教师管理办法》(安编办发〔2014〕34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保留其身份不变;基础工资按照现行公办教师同级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确定,由高新区财政统一发放;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考核办法,根据教师工作态度、教学技能、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综合考评结果发放,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职称、档案、社会险金按照公办教师标准执行。
(四)区内教师竞聘
高新区所属公办中小学教师拟竞聘高新中学、高新一小教师岗位的,按照上述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待遇及管理模式执行。
二、高新区所属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
根据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结合高新区所属公办中、小学编制、岗位设置情况,在总编制数有空缺的情况下,每年暑假期间研究一次教师招聘事宜,按照“凡进必考”原则组织教师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1.在职教师选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教学技能,从教资格证书齐全、达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
(4)品格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务实,身心健康。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市级(含)以上教学能手。
(7)符合当年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2.应往届师范大学生招聘
(1)政治思想素质好;
(2)从教资格证书齐全、达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
(3)具有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
(5)符合当年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殊专业人才和特殊岗位能手按照当年岗位选聘设定的条件执行。
(二)招聘程序
1.拟定计划,发布公告。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拟定招聘计划,按程序向管委会报审,获批后发布招聘计划及公告。
2.受理报名,资格初审。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地组织受理报名,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
3.组织考试,综合评定。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成立考试工作组,组织笔试、面试(含试讲),结合成绩综合评定,提出拟聘人员方案。
4.复核审批,确定人选。由文化教育体育局局务会议复核拟聘人员信息,复核结果向管委会报审,经管委会审批后,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三)薪酬待遇
公开选聘的在编在职教师纳入高新区公办教师序列管理,公开选聘应往届师范大学生参照《安康市高新中学教师管理办法》(安编办发〔2014〕34号)文件规定管理。
三、聘用管理
(一)建立并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凡是进入高新区各类学校的教师,必须经过公开招考或选聘,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公开公正、阳光透明,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确保把最优秀的教育工作者选聘到高新区。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综合考评制度。把教师的工作态度、教学技能、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作为衡量教师价值的重点要素,科学严密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是否聘用、薪酬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教师全员聘用制度。逐步实行全员聘用模式,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激发教师不断进步的活力,探索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