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社区管理局

时间:2023-07-04 09:01 作者: 源自: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民宗、卫计计生、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信访综治、社区管理等社会事务和民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上述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组织实施、日常监管和考核检查的主体责任。

   2.负责拟定全区民政民宗、卫计计生、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信访综治、社区管理等社会事务和民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展计划,以及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托管村党组织建设;负责村干部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村(社区)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效能建设、政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村(社区)思想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村(社区)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联系协助做好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工作。

  5.负责村(社区)文化、卫生计生、民政、社保、信访综治、农林水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6.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劳动就业、劳务协调等工作,协调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的环境保障工作。

  7.编制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公共资产经营和财务工作。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邓立伟;联系电话:0915-8181565 ;地址:安康高新区智能终端电子信息产业园C6栋1楼;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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