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财政局

时间:2023-07-04 08:53 作者: 源自: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高新区财政税收中长期规划;负责财政年度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调整和综合平衡。

  2.负责组织财政收入,联系协调国税、地税、国库税收征管入库结算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3.负责预算单位的经费、专项资金的划拨和使用管理;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区金融发展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管理高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政府采购实施工作;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及审批工作。

  6.组织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负责会计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

  7.负责高新区土地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筹措土地收储资金,对土地征地补偿、搬迁安置、收购整理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张志恒;联系电话:0915-3362558;地址:安康大道创新创业中心5楼;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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