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高新文明办发〔2015〕3号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第四届陕西省道德模范公众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党工委、管委会下属各部门,市直驻区各单位,高新集团(公司),驻区各企业:
现将安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四届陕西省道德模范公众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安文明办〔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宣传和落实工作。
安康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