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由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组织,采用遴选2家拍卖公司方式确定高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以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的宗地为拍卖标的。确定拍卖公司后,由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委托拍卖公司实施拍卖出让活动。
二、报名条件
陕西省境内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拍卖业务的且具有AA以上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均可参加。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审查)、复印件(备案)。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若法人代表本人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
3、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审查)、复印件(备案)。
4、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审查)、复印件(备案)。
5、国家要求的从事该行业必须具有的资质。
6、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7、近三年类似成功项目案例证明(至少3个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
8、其他。
三、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由报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将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报名处予以审查并登记报名,只有审核合格单位才能参加本次遴选。本次登记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安康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四楼(安康大道中段北侧)。
联系人:杨友富 联系电话:13991516662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2015年7月3日9:00时
遴选地点:安康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会议室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