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

安康高新区全面晒出“三个清单”

时间:2015-06-25 10:03 作者:佚名 源自: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责运行监督,安康高新区按照在依法行政、深化改革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要求,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建设,于年初选派专人赴浙江富阳市、湖北襄阳高新区进行考察学习后,聘请法律专家组成编制组,历时3个月精心编制,在全市率先晒出了“三个清单”。
    编制“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法治、精简、效能、严控”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管委会的授权,对12个内设部门、6个驻区单位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据统计,共梳理行政权力14个类别、2043项行政权力(其中管委会常用权力149项),分别为:行政处罚1140项,行政强制61项,行政奖励18项,行政许可90项,非行政许可11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44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规划7项,行政审批108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219项。通过“权力清单”的晒出,弄清了高新区管委及各部门实际拥有权力的名称、法律依据、行使部门和数量、规模依据等,真正实现了“清权—摸清底数,确权—限定边界,晒权—亮清家底, 制权—大道至简的目标。

    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坚持“职责法定、问题导向、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市编委会对高新区的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要求,对管委会15个内设部门、6个驻区单位的职责,按照“部门职责、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等四个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据统计,共梳理出主要职责215条、具体工作事项599条、职责边界事项28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0项,公共服务35项。通过“责任清单”的编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管委会及各部门的职责,理顺了部门职责界限,有效解决了部门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着力打造审批最快、服务最优的秦巴特色高新区,制定出台了《安康高新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5年试行)》。负面清单包括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内资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两部分,其中:外商准入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为依据,并结合安康高新区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内资准入负面清单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丹江口上游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陕南循环发展等产业政策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并结合安康高新区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方向,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富硒食品、商贸物流以及相关配套产业研究制定(丹江口上游经济发展规划提到限制化肥生产、制浆造纸项目建设;安康主体功能区实施方案中,高新区位于月河川道的核心区,为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主要是:国家产业政策列入限制类的项目、国家专门制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高能耗、高污染,产能相对过剩、落后,正在大力实施整合提升的行业和资源性行业;列入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产业政策的禁止(淘汰)类及落后产品目录内的项目。负面清单作为安康高新区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列的行业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核准或备案;负面清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负面清单编制将对规范市场准入,推动高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探索破解投资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提升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促进投资便利化等具有积极意义。

主办: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备案编号:陕ICP备0900754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15
地址: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邮编:725099 邮箱:akgaoxinqu@163.com
招商电话:0915--3362200 24小时传真:0915--816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