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2012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督查督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推动安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确保2012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目标按期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提升高新区核心竞争力这一条主线,突出项目策划和融资创新两个关键,重点推进以金属镍项目为支撑的循环产业聚集区、城市新区核心区、城乡统筹示范区三大建设,强化基础先行、规划引领、招商选资、环境优化四大保障,推进十大基础配套项目和50项重点产业项目,确保经济增速在35%以上,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7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5亿元、财政收入2亿元”的目标任务,以督查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度及落实情况为抓手,以建立科学高效、协调统一的督查长效机制为重点,有力有序推进高新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奋力推进高新区跨越发展。
二、督查督办内容
1、市政府与安康高新区签订的《2012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所涉及的9项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2、安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十大基础配套项目和十大重点产业项目以及分解的50个重点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
3、安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的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三、督查督办机构
为推进高新区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成立高新区督查督办室,督查督办室设在党群办,由办公室、党群办、监察审计局负责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结果上报和定期通报。督查组人员根据需要从各部门临时抽调。
四、督查督办方式
1、现场检查 :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察,询访相关各方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意见。
2、听取汇报:听取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实实施情况的介绍,听取相关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3、查阅资料:查阅与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有关的文件、合同及资料。
五、督查督办机制
以“定期督查、不定期督查与节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建立“月报告、季小结、半年评比、年终考评”的督查机制。
1、定期督查 高新区督查督办室成立督查小组,每月对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建立督查情况台账,进行跟踪督查。
2、不定期督查 对于高新区领导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现场办公会确定的事项,督查督办室要随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3、节点督查 要按照《安康高新区2012年度领导包抓50个重点项目及责任分工一览表》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准时开展督查工作。
4、实行按月报告制度。各包抓责任牵头单位要在每月月底前,将所包抓的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安康高新区督查督办室,由督查督办室汇总,上报党工委、管委会领导。
5、实行按季小结制度。各包抓重点项目责任牵头单位要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天将本季度落实包抓的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安康高新区督查督办室,由安康高新区督查督办室汇总,根据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或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办,并印发季度督查通报,对工作停滞不前和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6、实行半年评比制度。各责任单位在6月底前对本部门包抓的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安康高新区督查督办室。由安康高新区督查督办室汇总,并牵头进行督查复核后,进行半年评比,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依据。
7、实行年终考核制度。督查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落实较好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较慢、落实较差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督查督办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负责。要充分认识对高新区2012年度重点项目督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督查行动作为推进重点项目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部门要按照督查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将督查考核任务分解到人头,确保重点项目任务落到实处。
2、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要按照督查方案,周密部署,明确督查重点,细化督查内容,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督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敢于较真碰硬。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督查公开公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