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基层推荐、遴选和综合评议,现将拟推荐参评第八届陕西省道德模范人选公示如下:
第八届陕西省道德模范参评人选:
冯维琴,女,1963年9月生,群众。安康高新区三元宫五组村民。曾荣获“首届汉滨区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安康市第三届道德模范”等荣誉。
1990年冬,其丈夫因意外高位截瘫,家庭重担骤然压在当时年仅27岁的冯维琴肩上。面对噩运,她毅然选择守护,拒绝退缩,用柔弱的肩膀扛起全家的希望。三十五年来,她日复一日无微不至地护理瘫痪丈夫,为其洗漱、喂饭、翻身、按摩,从未发生严重并发症。她独自耕种几亩田地,辛勤劳作以维持全家生计。在政府精准帮扶和政策支持下,她积极发展生猪养殖,从无到有,逐步扩大规模,成功开辟脱贫增收之路,显著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即便生活艰辛,她始终孝亲教子,传承良好家风。如今,苦尽甘来,丈夫病情稳定,子女成才立业,家庭幸福和睦。冯维琴以惊人的毅力和大爱,重塑了破碎的家庭,生动诠释了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的中华传统美德。
公示期从2025年6月1日起至6月7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均可向安康高新区宣传统战工作部(文明办)反映。
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电话:0915-2298656。地址:安康高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C5栋3楼,邮政编码: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