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解决辖区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住建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工作方案》和市住建局相关要求,高新管委会决定自2025年3月起,在全区物业服务领域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物业小区
二、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履行服务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
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4.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5.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6.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7.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8.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9.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10.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三、监督举报方式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举报电话 |
邮箱 |
1 |
安康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
0915-3321270 |
450775424@qq.com |
安康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