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25年1月21日,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花园路派出所将由临时办公地点迁至原址进行办公,地址为: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11号。花园路派出所接处警、案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问询等业务在该址受理,联系电话:0915-3511202。
户籍业务将于2025年2月5日起(农历正月初八)迁至派出所受理,联系电话:0915-3510222。
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5年1月15日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