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增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筹集的公开透明度,现将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安高新财农〔2024〕27号) 分配下达给安康高新区社区管理局,现将资金下达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长期
投诉监督单位:安康高新区财政局
投诉单位地址: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529室
监督举报电话:0915-3362558 12317
附件:(安高新财农27号)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