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安康高新区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zfgzbmwxb/2024-0182 | 公开目录: | 督查通报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12-05 08:36 |
各入区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和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的通知》(陕建发〔2023〕118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建筑市场监管由“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新区近期开展了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现将考核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对象为辖区内未入库纳统且在全国范围内开设3家及以上分公司的建筑业企业,共确定45家。通过纸质资料审查、系统核查的方式对企业资质证书、注册人员、保持资产、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初审及整改复查,得出以下结论:
1.陕西众安恒泰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能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企业自身内部管理,主要人员社保等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考核合格。
2.陕西理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动态考核未完全达标,但在考核过程中,通过指导能够积极整改,且整改情况良好,部分企业在整改期间,积极接受统计部门指导,已入库纳统。
3.陕西中蓝水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动态考核不达标,正在积极整改中。
4.陕西鑫跃霖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电话告知,上门送达、邮寄告知书等方式,仍未提交相关资料,不配合动态考核工作。
二、处理方式
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维护高新区建筑市场稳定,对本次不达标企业分两类进行处理。
对于动态考核未完全达标,但在考核过程中,积极整改,且整改情况良好的29家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下轮动态考核抽取对象;
对积极配合整改的9家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下轮动态考核抽取范围,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限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办理资质增项、换领、延期等相关业务,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企业将提请上级部门撤回其所有资质。
对于不配合动态考核的4家企业,将提请上级部门撤回其所有资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本次动态考核旨在规范安康高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促进企业提高资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被通报整改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整改报告,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高新区将常态化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本次动态考核未抽中企业应对照自身,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职业操守,维护整体行业形象,努力在市场竞争中创品牌,在工程建设上树品牌,在创业发展中保品牌,为高新区建筑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涉及处罚的企业,如有异议,请于本通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康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则视为无异议,相关事项按既定内容推进执行。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