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监测方式和监测认定程序,确定2024年11月上半月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0户0人,风险消除2户7人。
特此公告
附件:高新区2024年11月上半月纳入及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xlsx
安康市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