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康高新区关于春节期间设立文明祭祀临时焚烧点位公告

时间:2024-02-07 11:24 作者: 源自:

  为倡导文明祭祀,满足市民群众焚烧纸钱、寄托哀思的切实需求,安康高新区在春节期间设立8个文明祭祀临时焚烧点位公告如下:

  一、花园新城党委区域内设立1处临时集中焚烧点

  1.花园沟大桥南侧空地。(马路市场围挡后侧)

  联系人:花园新城党委副书记:申杰今,电话:18691593133;城管执法人员:周书兴,电话:15332641199。

  二、现代城党委区域内设立2处临时集中焚烧点

  1.现代城小区篮球场南侧50米处空地。(小白兔医院隔壁)

  2.居尚路观澜小区东侧停车场内。

  联系人:现代城党委副书记:夏福波,电话:15109156997;

  城管执法人员:周书兴,电话:15332641199。

  三、月河新城党委区域内设立2处临时集中焚烧点

  1.威尼斯酒店正对面南侧空地(高新二路左侧停车场内);            

  2.福临新居小区南侧100米处空地;

  联系人:月河新城党委副书记:高雪梅,电话18091568716;城管执法人员:徐恒,电话:15091518442。

  四、建民新城党委区域内设立2处临时集中焚烧点

  1.建民社区12号楼北侧空地(通往联盟村便道);

  2.秦岭大道北段空地(正大制药新厂区斜对面100米处空地);

  联系人:建民新城党委副书记:徐恒伟,电话:15353353355  城管执法人员:汪琳沛,电话:13239157000。

  五、富家河新城党委区域内设立1处临时集中焚烧点

  1.富家河社区幼儿园西侧100米处空地;

  联系人:富家河新城党委副书记:徐长青,电话:18109159111  城管执法人员:田奡喆,电话:15109150050。

 

  温馨提示:

  1.进入临时性集中祭祀场地的居民群众尽量减少使用供焚烧的祭祀品种类和数量,严禁燃放鞭炮,不使用塑料祭品。

  2.不在集中祭祀点之外随地画圈焚烧,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3.对在临时性集中祭祀场地之外焚烧祭祀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将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安康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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