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政策

安康高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时间:2023-07-29 15:16 作者: 源自:
安康高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自然资源部门
1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自2021年7月1日由税务部门收缴);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土地闲置费
城市管理部门
1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陕建发〔2015〕141号,陕建发〔2015〕194号,陕财税〔2019〕26号 一、城市道路占用标准:
(一)经营性占道
主干道:车行道1.89元/平方米·天;人行道0.72/平方米·天;空地路0.54元/平方米·天;
次干道:车行道1.44元/平方米·天;人行道0.54/平方米·天;空地路0.45元/平方米·天;
背街小巷:车行道0.99元/平方米·天;人行道0.45/平方米·天;空地路0.18元/平方米·天;
(二)非经营性占道
主干道:人行道0.45/平方米·天
次干道:人行道0.36/平方米·天
背街小巷:人行道0.27/平方米·天
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标准
普通水泥砼路面559.8元/平方米;
沥青砼路面-主干道650.7元/平方米;
沥青砼路面-次干道580.5元/平方米;
沥青砼路面-背街小巷491.4元/平方米;
石材路面669.6元/平方米;
透水砖人行道343.8元/平方米;
石材人行道449.1元/平方米;
普通水泥砼路牙213.3元/米;
石材道牙370.8元/米;
挖运土方(垃圾)94.5元/米;
回填土110.7元/立方米;
回填二灰土256.5元/立方米;
管道连接修复费(砖砌检查井)8464.5元/处;
2 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 缴入地方国库 安康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陕财办综〔2004〕66号 一、路牌广告:二环线内(含)160元/㎡*年、二环线外:120元/㎡*年 二、T型灯箱广告:二环线内(含):800元/个*年、二环线外:500元/个*年 三、楼体顶(立面)广告:一环线内(含):140元/㎡*年、二环线内(含):120元/㎡*年、二环线外:110元/㎡*年 四、楼体霓虹灯广告:一环线内(含):100元/㎡*年、二环线内:90元/㎡*年、二环线外:80元/㎡*年 五、单立柱广告:70000元/个*年 六、电子显示屏广告:7000元/个*年 七、候车亭、护栏、隔字栏、垃圾箱、售货柜、街名牌、邮政箱、路灯、电话亭、报栏、站牌、书报亭等设施上的街具广告:500元/个*年
3 绿化补偿费 缴入地方国库 安康市物价局关于下达城市绿化补偿收费标准的复函、喀什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一、乔木:80-120元,胸径每增加1厘米,增加100-150元,行道树胸径超过10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增加500-600元;80-150元,胸径每增加1厘米,增加150-200元,行道树胸径超过10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增加600-700元
二、灌木:80-150元,冠径每增加10厘米,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50-80元,冠径每增加10厘米,增加30元,最高不超过800元;80-120元,冠径每增加1厘米,增加50元
三、绿篱:100元/米
四、草坪30-61元/米(自2021年1月1日由税务部门收缴)
人防部门
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474号,中发〔2001〕9号,陕价费调发〔2004〕12号,陕价费调发〔2004〕19号,陕财办综〔2009〕29号,财税〔2014〕77号,陕财税〔2019〕1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1、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首层建筑面积缴费、按6级标准(1500元/㎡)收费。
2、10层以下(不含10层)且基础埋深小于3米(不含3米)的非居民住宅类,一类设防区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8%计算缴费面积,三类设防区按地上总建筑面积 5%计算缴费面积,均按6级标准(1500元/㎡)收取易地费;10层以下(不含10层)且基础埋深大于3米(含3米)的非居民住宅类,按照首层建筑面积计算缴费面积、按6级标准(1500元/㎡)收取易地建设费;
3、10层以下(不含10层)且基础埋深小于3米(不含3米)的居民住宅楼,一类设防区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8%计算缴费面积,三类设防区按地上总建筑面积 5%计算缴费面积,均按照6B级标准(900元/㎡)收取易地建设费;10层以下(不含 10层)且基础埋深大于3米(含3米)的居民住宅楼,按照首层建筑面积计算缴费面积,按照6级标准(1500元/㎡)收取易地建设费。
4、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21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
主办: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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