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听证会公告 | ||
索引号 | zfgzbmwxb/2023-0122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3-09-19 15:50 |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拟公开举行“缇香郡项目规划设计调整事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缇香郡项目规划设计调整事宜”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在维也纳国际酒店8楼会议室(高新区汉江路9号)召开(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5人。在安康市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与地产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
(二)报名人员仅可通过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报名地址: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安康大道创新创业中心4楼420办公室)
(三)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房源、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型(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并附相关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确有原因无法到场的,应当出具本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参加。未准时到场的,视为放弃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缇香郡项目规划设计调整事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直播等。
(四)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五)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将于10月9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915-3326302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