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文件

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wxb/2023-0082 公开目录: 管委会文件
责任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高新办发〔2023〕207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12 16:32


各部门:
  现将《安康高新区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安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和教育公平。为贯彻落实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依法实施。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高新区属新建城市,受人口入住、学校建设等因素影响,本方案仅用于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学区划分动态调整,严禁将学区划分同房产销售挂钩。
  (二)坚持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加快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教育资源,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引导推动生源均匀分布,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需求。
  (三)坚持梯次保障。按照“户籍登记为主、房产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严禁各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四)坚持公平公开。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平台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渠道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在高新区实际居住的户籍、产籍、随迁、其他享受教育优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初中招收具有高新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高新区实际居住的户籍、产籍、随迁、其他享受教育优待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残疾儿童。年龄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职能,对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据“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教学校就读、免予入学等办法,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三、招生入学政策及流程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政策。
  (1)公办小学入学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政策,学区划分充分考虑校舍布点、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均衡发展、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及学区内外来随迁子女的数量等因素。公办初中入学落实“对口直升、免试入学”政策,小学、初中采用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回户籍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由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做好入学保障工作。支持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落实多孩就读同一所学校许可办法,帮助群众解决接送孩子不方便的实际问题。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国、省、市文件规定的条件范围、优抚对象以及优抚标准和程序执行,申请人向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出具相应身份证明、单位证明等资料,经线下审核后,依法依规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工作流程。
  (1)信息发布。7月中旬,在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布招生公告,招生公告包括学区范围、招生对象、入学流程、招生规模等信息。
  (2)政策宣传。小学六年级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由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到小学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走进学区、深入社区,宣传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3)对口直升。7月初,各学校将本校六年级毕业生上报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比对审核后,加盖公章下发给各公办初中;各公办初中按照下发名单,为入学新生制作《入学通知书》,入学通知书需加盖高新区教育体育局以及学校公章;7月15日,各小学主动对接公办初中将《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小学毕业学生。对口直升初中学生无须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需要在我区就读小学、初中学生,采取网上申报学位方式进行,申报时间为8月21日—8月25日。具体流程如下:登录高新区智慧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gxjtj.sxakhidz.gov.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扫描招生平台二维码进入招生系统,如实填写入学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特别是产籍学生,网上报名时应注意在填写学生监护人信息时,监护人信息必须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中房产所有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系统无法准确识别产籍生源类型对口的学校。不动产网签备案登记时间截止2023年8月20日。
  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②产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不动产登记证或者经过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位置、价格、签字页;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③易地搬迁户适龄儿童少年。搬迁安置协议;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④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少年。区统征部门出具的拆迁户证明;安置协议;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⑤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5)学校组织入户核实。按照“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高新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高新就读的基本前提是在高新区实际居住。8月26日各校在网上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信息,各学校将在8月27日—8月29日期间,分类进行入户核实。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并追究信息造假责任。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①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②空户。地址实际不存在的户籍或已办理落户手续、但未实际入住,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③集体户。适龄子女是集体户籍的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④假户籍。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6)信息发布及登记报名
  各公办学校通过招生录取平台于8月30日上午12:00前,向入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发送信息,确认入学时间。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持相关资料到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如家长不按时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关政策,以及“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落实招生计划数、在校学生数、在校规模占比“三个只减不增”要求,2023 年秋季高新中学初一招生依据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进行。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由民办学校对已经签订学位协议的小区业主子女和高新中学教师子女直升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高新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管委会抽调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干部成立工作组进行复核,直升学位确认工作在7月15日前完成。民办学校不得未批先招,不得超计划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新区管委会成立分管教育部门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区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各部门、各学校要分工协作,提前研判,建立预警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关注群众热点,化解突出矛盾,确保全区教育工作稳定向好。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九严禁”的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学籍管理。高新区教育体育局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切实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控辍保学、治理择校、动态监管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规定,2023年11月1日前规范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坚决禁止任何学校空挂学籍或违规接受借读生,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四个一致”。
  (四)严格执纪问责。严格按照市区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纪律要求,不断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布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处理解决招生工作突出问题,主动接受监督。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将依纪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开展巡查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九严禁”纪律要求的招生违规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视违规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可采取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违规举报电话:0915—3362576。

  (五)加强政策宣传。高新区宣传统战工作部、高新区教育体育局要依法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多形式加强《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安康高新区2023年小学服务范围一览表.docx

  附件2:安康高新区2023年中小学校招生入学询电话.docx

  附件3:安康高新区2023年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docx

  附件4:安康高新区智慧招生平台.doc

政策解读:https://www.sxakhidz.gov.cn/Content-2605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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