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乡村振兴产业园(文旅小镇)项目招商公告

文件名称 乡村振兴产业园(文旅小镇)项目招商公告
索引号 -GK-2023-0000 公开目录: 招标采购
公开形式: 公开日期: 2023-03-30 16:58

  为加快安康高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合作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文旅小镇)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桃花源域内,距离富强机场、西渝高铁安康西站和高速客运站10分钟车程,区位独特、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周边已建成桃花溪、桃花潭、桃花涧、桃花里、粉樱坡、十里桃林、爱心源、鸢尾湾等园林景观,成为人民群众休闲度假的理想之地,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项目总投资8.5亿,规划用地120亩,总建筑面积9.4万,主要融合安康本地人文内涵,展现陕南特色饮食文化和风土人情。项目一次规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2亿元,规划用地20亩,总建筑面积2.2万

  二、合作方式

  (一)社会资本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案之一实施本项目:

  方案一:由社会资本方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按照高新区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高新区在文化创意、乡村振兴、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产业扶持政策。

  方案二:由社会资本方与高新国有公司组建项目公司合作建设和运营。

  1.项目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低于1.5亿元,其中:高新国有公司以土地等额价值出资作为控股方占股不低于51%,社会资本方首期认缴不低于1.5亿元,占股不超过49%。

  2.后期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经营收益获取投资回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所建物业的出售及租金收入、引入本地或外地知名品牌入驻的服务收入。

  除上述两种合作方式外,双方也可洽谈其他合作方式。

  (二)高新区负责做好项目用地“五通一平”工作,水电气讯等基础配套按照项目建设运营需求接通至项目用地接驳点,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须报高新区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后实施,土地出让须依法履行土地招拍挂程序,工程建设须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

  三、资格条件

  (一)社会资本方为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法人单位、自然人或联合体,能够引进全国知名商业品牌和先进商业运营管理理念,具备相应的资格与资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实施本项目的资金能力。

  (二)社会资本方须具备一次性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实力,报名需向安康高新区交纳2000万元项目诚意金,依据相关程序选定投资方后,项目诚意金转为项目建设资金,未选定者项目诚意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诚意金账户名:安康高新区财政局项目资金专户

  账号:2707018901211000000462

  开户行:安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

  (三)参与遴选的社会资本方在最近三年内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不涉及被执行案件,不涉及标的较大诉讼案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安康高新区数字化创新创业中心五楼520室(安康大道与花园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三)报名材料: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意向投资方需在报名期内持企业五证合一执照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报名)。

  (四)招商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陈先生   18309156997

  丁先生   18192244388


  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前来高新区实地考察、洽谈具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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