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综〔2021〕87号)、《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22〕186号)要求,高新区将对城镇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新就业职工(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三类人群提供住房保障租赁补贴。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联合经济发展科技局、各区域化党委对本次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进行资格联审。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共计524户,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书面等形式,向安康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家庭的住房及经济等方面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
受理单位:安康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高新区创业中心413
邮政编码:725000
举报投诉电话:0915-3355361
附件:安康高新区2022年度第二批住房租赁补贴名单 .xlsx
安康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