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受本本土疫情多点散发影响,消费市场受到较大冲击,消费信心不振、需求转弱,消费复苏步伐趋缓。为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稳定消费预期,激发消费市场活力,2022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决定在三年时间内实施七大消费促进行动,实现建设西部消费强省的目标。2022年7月省发改委和省商务厅联合出台了《陕西省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促进下半年消费市场稳步恢复。二、起草过程
省上文件出台后,按照要求,我市迅速启动了《安康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行动方案及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我们立足于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在吸收全省促消费“七大行动”和“十一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安康实际,形成了《安康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行动方案及若干措施》初稿。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18个市级部门意见,经认真研判后基本予以采纳,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完善后经市政府审核通过,于8月6日正式印发。三、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经过3年的努力,全市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商品供给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主要指标增速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四、主要内容
《安康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行动方案及若干措施》总体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中,主要内容重点体现在“优品”“强商”“活市”“优购”四大行动20条具体措施上。五、涉及范围
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