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康高新区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2号通告

时间:2022-03-09 09:12 作者: 源自: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康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2022年2号)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国有26个省(市)出现了本土疫情,确诊病例数、聚集性疫情、中高风险区都在持续增加,特别是省内西安、宝鸡、汉中等地再次报告本土病例,且扩散和外溢的风险很大,“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就近就地核酸检测必须从“速”
  3月1日以来,自发生疫情省份和西安市的来安返安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3月9日12时前务必就近就地到医疗机构或者疾控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第4、7天各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来安返安健康监测未满7天、并完成3次核酸检测前,不得参加聚集活动,外出进行核酸检测期间要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
  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3月1日以来有西安市、宝鸡市和近期发生疫情其他省份旅居史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立即组织进行核酸检测和报备。
  高新区核酸检测点:市疾控中心(免费)、市中心医院北院区、市中医医院高新院区。
  二、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必须从“快”
  高速路口、社区路口、村口等卡口,继续组织开展对发生疫情省份及西安市来安返安查验“两码一证”等措施。对“大数据”追踪和排查到的重点外来人员,要及时开展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对境外入境人员,必须做到提前掌握行程、点对点转运、全封闭管理。
  各包联部门要迅速入村(社区),会同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重点人员排查、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高风险岗位返乡人员、密接次密接和时空伴随人员、省市推送的各类大数据信息等,必须24小时内落地查人,快速分级分类管控到位。
三、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必须从“严”
  各类重点场所从严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距、常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影院、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限流、戴口罩、扫码测温等措施;医院规范落实院级、病区、班次三级院感防控管理制度;学校和培训机构要落实晨午检登记、缺课缺勤报告等措施;精神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提倡视频探视;对隔离场所,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和闭环管理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好各类重点场所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纪检监察部门会同防控办,对全区各类重点场所开展暗访督查,发现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到位并从严处理。
  四、人员聚集活动管控必须从“紧”
  广大市民坚持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常通风、少集聚、主动出示健康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的个人,需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集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大型会议、培训、论坛等采取线上方式举行,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在举办活动5个工作日前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申请,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参加线下活动。
五、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必须从“细”
  从严从细落实重点人员、环境核酸检测要求,从事入境人员和货物管理的一线人员、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等高风险人员,每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其他21类重点人群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只能增加、不能降低。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做到检测全覆盖。
  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要进一步摸清重点人员底数,建立21类重点人员和场所“应检尽检”工作台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六、应急处置能力储备必须从“实”
  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把困难想深、预案做细、准备做足、演练做实,将工作责任、标准要求落实到具体点位和人员,确保应急处置体系能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要快速果断处置疫情,一旦发现初筛阳性立即上报、提级指挥、扁平化管理,按照“先管后筛”的原则,第一时间就地对涉疫人员、物品隔离管控,第一时间划定管控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充分利用黄金24小时处置时间,加快落实流调、转运、隔离、检测、封控、救治等措施,以最快速度、最小成本、最短时间控制疫情。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述内容与此前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安康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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