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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细则 (2021-2025年)》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细则 (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9-30 09:17

各部门、驻区各单位,高新集团:

  现将《安康高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细则(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康高新区工委

   2021年9月30日


安康高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细则

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细则(2021-2025)》(安发〔2021〕11号)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高新,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贯彻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安康高新区新时代追赶超越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法治社会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动全社会风尚文明、风清气正、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总体目标。2025年,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市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推动全区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通过开设专栏、集中研讨、组织宣讲、知识竞赛、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紧密结合实践,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细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宣传统战工作部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信访维稳工作部、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公安高新分局、区级其他有关部门

    2.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提高群众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开通网上宪法公开课,打造以中小学生为参与主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品牌“红领巾法学院”。持续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卫士”“小手拉大手”全民学宪法,以及“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宣传月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宣传统战工作部、信访维稳工作部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公安高新分局、区级其他有关部门

    3.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内容与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工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健全干部员工学法用法考试制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推进宪法法律“七进”活动。完善法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运用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发挥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宣传统战工作部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高新分局、高新法庭、区级其他有关部门

4.加快建设高新特色法治文化。注重挖掘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和法治人文历史的丰富内涵,努力形成一地一景、一地一品、一地一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彰显地方特色文化与创新法治文化融合发展,高标准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区每个村(社区)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有规模、有影响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通过汉剧、秧歌、民歌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民俗文艺活动宣传法治。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各社区(村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各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到80%,各托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宣传统战工作部

参加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部、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社区管理局、临空办、高新法庭

    (二)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建设

1.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准则、学生守则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

牵头单位:社区管理局、临空办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宣传统战工作部、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工商联

    2.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乐群、孝老爱亲、扶正扬善、自强不息等传统美德,持续深化新民风建设,促进社会道德风气持续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正能量。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和“中国好人”“陕西好人”推选。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向善的价值观。坚持德法兼治,进一步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中,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制度保障。加强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扎实推进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抓实重点群体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全民道德水准。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工作部  

参加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部、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公安高新分局、高新法庭

    3.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健全征信体系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规范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共享公开制度,完善修复机制。深入推进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整治,定期发布重点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严肃查处违背学术科研诚信行为。广泛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诚信先进集体,推动形成诚实守信、重信践诺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加单位:招商局、高新集团、区级其他有关部门

(三)维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1.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权利。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法规规章政策制定机制,切实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宣传统战工作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区级其他有关部门、高新集团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开展产权保护专项治理,将产权保护纳入信用示范、城市创建、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一律依法予以公开。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加单位: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商联、区级其他有关部门

    3.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律师制度和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源头上加强对非法取证行为的预防。完善案件纠错机制,使冤假错案得到有效防范和纠正。完善落实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信访维稳工作部

参加单位:公安高新分局、高新法庭

    4.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区综治中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社区村组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体工作平台全面建成,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组法律服务站建成率达到90%,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形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职能为一体,形成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部、公安高新分局、高新法庭

参加单位:社区管理局、临空办

(四)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

    1.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健全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升级区综治中心,达到“四有六化”标准,健全全科网格,推行精细服务,实行实体化运行,夯实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基础。健全落实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降低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崇德尚法新农村、新社区建设,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

牵头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部、公安高新分局、高新法庭

参加单位:社区管理局、临空办

    2.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政府和社会组织实现全面互动,将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牵头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部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社区管理局、临空办

3.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全区治理创新,加大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力度,使法治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深化“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建设,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牵头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部、公安高新分局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宣传统战工作部、社区管理局、临空办,高新集团

4.深化“平安高新”建设。完善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高新的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到2025年,高标准建成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传销、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高科技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安全感。有效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建设,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部、扫黑办、公安高新分局

参加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区级其他有关部门

    5.构建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推行“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等经验做法,升级推广“三力联调”乡村调解经验做法,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有效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完善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各类调解的衔接联动,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坚决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在市域。健全落实村(社区)及专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对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抓化解制度。提升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各社区、托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部、公安高新分局、高新法庭

参加单位:社区管理局、临空办

    6.推进网络空间依法治理。贯彻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网络诚信建设,推动民众网络素养和网络法治意识提升。持续深化“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健全网络安全检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单位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能力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网监管部门执法资源统筹,理顺网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协同联动的依法治网机制。健全对网民权益的司法保护机制。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工作部、公安高新分局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信访维稳工作部、高新法庭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各部门、驻区各单位要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纪检监察工委、区级其他有关部门

    (二)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统筹谋划,强化系统思维,注重整体谋划,坚持法治社会建设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各级党组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作用,各部门、驻区各单位要落实各方面各领域制度和治理规定,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合力。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纪检监察工委、信访维稳工作部、高新法庭,驻区有关单位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法治社会建设督促落实机制,加强督察督办,用好排位、通报、约谈等手段,加大内部问题曝光力度,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将法治社会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考核对象、细化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流程,及时分析评估法治社会建设进展成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纪检监察工委、信访维稳工作部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舆论引导。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和能力素质,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通过走进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社会建设阶段性成果,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创新做法。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组织群团工作部、宣传统战工作部、信访维稳工作部

    参加单位:教育体育与文化旅游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高新分局、高新法庭

    各部门、驻区各单位,高新集团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细则精神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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