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康高新区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1号通告

时间:2022-01-08 20:37 作者: 源自: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安康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通 告

(2022年1号)

  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决守住今冬明春疫情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所有在市外务工、创业、上学、旅游度假、走亲访友的人员,春节期间非必要不返乡,就地过节。确需返乡的须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身体状况等情况,如实提供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等有效证明材料,配合疫情排查及健康监测管理。

  二、自即日起,凡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安康高新区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对境外人员在口岸隔离期满后来(返)安康高新区的一律再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4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镇、街道)来(返)安康高新区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4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来(返)安康高新区人员由村(社区)和联村单位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来(返)安康高新区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四)对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安康高新区人员,来(返)安康高新区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五)凡是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地区的来(返)安康高新区人员,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安康高新区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居家隔离严格遵守“一人被隔离、全家不出门””管控要求。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少流动,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三、各村(社区)村组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网格员和联村单位要做好本辖区内人员的全面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社区党委、物业公司和主管单位要做好各社区、商住小区人员的全面摸排和网格化管理,户户见面,人人核实,对摸排发现的来(返)安康高新区人员及时落实管控措施。

  四、来(返)安康高新区人员超过24小时未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的,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执行“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等疫情防控要求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给予治安处罚或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五、村(社区)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党委书记、企业负责人对来(返)安康高新区人员摸排、管控不到位的,从严追究责任,并追究联村单位、行业管理单位责任。

  六、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培训、演出及年会聚会、展览展销、节庆宣传、主题宴会等活动,确需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必须制定防控方案,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防控办报备,未报备的一律先停办后查处。辖区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聚会等活动。

  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酒店、休闲娱乐、两站一场、公共交通工具、项目工地、机关单位等各类场所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码亮码、戴口罩、环境消毒通风、从业人员核酸抽检等要求,不聚集、不扎堆。对疫情防控不重视、防控措施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

  八、严格所有药品零售门店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全面落实售卖“一退一止两抗”药品“门店管理、询问、实名登记及报告”等制度。严禁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接诊发热患者及售卖“一退一止两抗”药品。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再接收服务对象,不开放探望,做好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每日健康监测和常态化核酸检测。

  九、本地人员遵从“谨慎出区跨市出行、非必要不跨省流动、严禁到疫情省份和地区”原则,提倡就地过节,不串门、不聚集,减少流动,降低疫病传染风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述内容与此前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安康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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