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安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A岗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解读

时间:2015-06-30 11:15 作者: 源自:

第一条  为强化安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新区政务中心)运行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增强政务中心进驻单位A岗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突出特色,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的考核原则,实行中心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和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  进驻高新区政务中心A岗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年一定,由高新区政务中心负责管理考核。

第四条  进驻单位A岗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为被考核对象的个人年度考核,由高新区政务中心采取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方式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按人员身份分类报送人事部门备案,并抄送所在单位。

第五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能: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七条  绩效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熟悉安康高新区政务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精通岗位业务知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办公软硬件设备,业绩突出,服务态度优,质量高,群众满意度评价高。

称职(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掌握安康高新区政务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业务能力较强,服务态度较好,质量好,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廉洁自律,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或造成重大失误。

第八条  高新区政务中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进驻中心窗口A岗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优秀等名额,按考核规定分别计算。进驻中心A岗工作人员被考核为优秀的,不占原派出单位指标。

第九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程序包括: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并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并进行公示;

(五)高新区政务中心报送高新区人事考核部门备案,并抄送所在单位。

第十条  本办法2015年7月起执行,由高新区政务中心负责制定细则并解释说明。 

原文链接:https://www.sxakhidz.gov.cn/Content-873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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