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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创新出台“蹲点式”监督工作办法

时间:2021-05-08 21:52 作者:李俊 源自:安康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近期,安康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印发《高新区“蹲点式”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对蹲点监督目的、监督事项、重点内容、监督要求、方式方法、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

 在监督目的上,主要是紧扣高质量发展,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年”主线, 坚持“重点项目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宗旨,创新监督方式,以“蹲点式”监督服务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确保上级和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贯彻落实。

  在监督事项上,主要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党纪法规执行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列入省、市级重点的项目; 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确定的重点项目; 其他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民生领域的重点事项等。

  在监督内容上, 重点聚焦营商环境方面:侵害群众利益,工作中吃拿卡要、慵懒散虚、以权谋私、履职不力等行为,项目建设招标、程序、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政策执行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纪法规情况,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执行上级和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等;关乎腐败方面:贪污侵占惠民惠农资金、套取财政资金、工程建设领域利益输送、项目审批中以权谋私、公共资源交易中权钱交易、国有企业、金融领域等腐败。纪检监察工委认为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

  在监督要求上,强调“蹲点式”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项目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和项目建设推进任务及时限要求进行点对点监督,重点检查项目第一责任人履责履效、相关职能单位责任人是否做到了“店小二”式服务;要以服务高新区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为宗旨,准确掌握重点工作进度,找准省、市列入重点项目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精准发现问题,科学提出工作建议,更好地为项目高效推进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在监督方式上,提出要融合“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及纪检监察监督外的其他监督力量,组建监督团队,统筹推进,形成监督合力。要镶嵌到日常监督,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监督机制,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各“蹲点式”监督工作要注重总结提炼经验。

  在监督考评机制上,规定“蹲点式”监督实行月报月结、季度督评、排位通报制度。每月通报重点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投资、开工和竣工情况;每季度进行全面督查评比、排位通报,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影响项目建设推进的一律严肃问责,并扣减相应部门年度考核得分,扣发责任人季度绩效工资。“蹲点式”监督月报月结的实施主体为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涉及相关部门的应该积极配合落实。季度督评、排位通报的实施主体为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党风政风室。

  在监督责任追究上,明确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建设及强揽项目建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未落实“蹲点式”监督项目中有关事项的,在对重点项目进行审批过程中、无故延迟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批复、影响重点项目实施的, 由于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重点项目实施的,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对重点项目收费、摊派、罚款的行为,直接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问责。

  《办法》试行的3个月,安康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下沉一线开展疫情防控监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监督、村“两委”换届监督、营商环境监督、一季度集中开工的9个项目和“项目建设+征地拆迁+X”7个片区项目等监督,研究解决问题8个,提出工作建议5条。“蹲点式”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改虚化监督为具体监督,成为掌握基层情况、解决基层一线的困难和问题、靠前监督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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