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自然资高新分告字〔2020〕15号
经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委托,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1 |
AK001-001-(168)-027 |
新时代大道南侧 |
49592.15㎡(74.388亩) |
商住 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且≤2.4 |
≤22% |
≥35% |
17110 |
5140 |
50 |
2 |
AK001-001-(168)-028 |
创新路 北侧 |
84808.04㎡ (127.212亩) |
商住 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且≤2.4 |
≤22% |
≥35% |
29260 |
8780 |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并按规定交清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具备竞买资格,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和口头申请。
三、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16日到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或安康美豪丽致酒店(具体房号电话确认)索取有关文件和咨询相关信息,领取资料、查看标的、接受竞买申请及签署出让文件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6:00;地点:①安康美豪丽致酒店(具体房间请电话确认)②西安市南二环79号广丰国际1312室。
四、竞买申请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下午16:00(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提交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下午16:00前。
五、缴纳保证金开户单位: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六、出让时间及地点:拍卖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9:30,拍卖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1会议室,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出让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竞得人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成交价款,余款在5个月内交清。
2、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两宗地块具体位置在富家河生态公园西岸,安康高铁站南侧,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申请人可在《安康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等相应版块查询出让宗地的有关信息。
联系人:于先生029—87650169 15129362005 吴先生 18629241171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