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关于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件名称 关于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zfgzbmwxb/2019-0200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2-31 14:00


 

安高新环发〔2019〕39号


陕西南水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康高新区高新七路16号,二期项目主要依托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地理中心坐标为108°56′46.133″E;32°43′29.186″N。项目地东侧紧邻高新七路;南侧为其他项目建设地,130m处为创新路;西侧为建设预留地,70-266m范围内有50户(175人)村民住户;北侧为荒地,150m处为其他项目建设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引进瑞士哈贝尔大吨位精密锻造生产线一条,生产大规格发动机凸轮块;引进多工位自动化精密温锻生产线一条,生产等速万向节等汽车底盘关键零部件;新增大吨位韩国多工位机械式热模锻自动化精密锻造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50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1%。

二、本项目经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9-610961-36-03-025735)备案。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安康高新区高新七路西侧,二期项目依托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项目周围无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合理。

三、《报告表》编制格式规范,依据齐全,采用的评价标准适宜,内容全面,评价结论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可作为该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环境管理的依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在项目的建设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施工期扬尘通过强化管理,辅以设置围栏、覆盖、地面洒水等措施可有效抑尘降尘。

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油烟废气、抛丸粉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地面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地面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已有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水通过一期项目已有的RFC-3型含润滑油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建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噪声,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将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建设单位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周期,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三条生产线精密棒料剪、全自动高速金属圆盘锯、自动模锻机、温锻机、高速热锻机、抛丸机、数控车床、多孔立式钻床、空压机等设备运转过程。建设单位应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厂区加强绿化以其吸声隔声作用来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回填,建筑垃圾能综合利用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清运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项目在投入运营后,下脚料、铁削、废模具、试验品、不合格产品、抛丸机粉尘定期收集后交金属物质回收公司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建设单位应根据《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不安全环节需制订预防措施及具体方案,杜绝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引起的污染事故和人身伤害。

六、项目建成后,要按规定进行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投运后,必须建立环保管理机构,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运行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台帐制度。

七、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将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建设和运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安康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5日

 


主办: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备案编号:陕ICP备0900754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15
地址: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邮编:725099 邮箱:akgaoxinqu@163.com
招商电话:0915--3362200 24小时传真:0915--816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