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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先生-解答收取晚自习费用是否合理

信件主题: 某先生-解答收取晚自习费用是否合理
来信人: 某先生 来信日期: 2020年01月12日 来信编号: DH202001120242
信件内容: 诉求人孩子为汉滨初中高新校区初三6班学生,该班级老师告知需每个学生缴纳初三上半学期晚自习补课费用,按1节课3元标准收费,共收取585元费用,现诉求人想了解收取晚自习补课费用是否合理,请相关单位告知。
信件回复: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针对汉滨初中高新校区住宿生的实际情况,应广大家长的请示,为便于住宿学生管理,学校组织学生于每天18:40–22:00进行课后延时服务。主要开展针对性的兴趣培养活动,文化课辅导,并收取基本费用。收费的原则是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以支定收。特此说明。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 2020年01月17日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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